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气象服务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7: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B3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B3号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707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159*****7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B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利工 186*****593 |
项目概况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KE2024-09-015
项目名称: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升级现有的“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软件系统,对系统主要功能进行分布式服务改造,优化人影数据的解码能力,作业点、作业人 员数据对接“天工”系统和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平台,升级“七段业务”相关业务功能,通过负载均衡策略保证系统在全省业务运行中的稳定性。基于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进行系统功能升级开发,主要包括:业务流程改进、业务系统对接整合、卫星反演产品升级、产品制作模块改进、产品共享功能改进、人影年报功能完善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或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自行编制财务报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2023年01月(含0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2)须提供2023年01月(含01月)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成立不足1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无需提供,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请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证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顺序扫描为彩色PDF文档并加盖鲜章,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注:资料不清晰、不全或造假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接收。审核通过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供应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B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8B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昌路7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59*****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B4号
联系方式:利工 186*****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5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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