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海关实验室排风系统改造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潮州海关实验室排风系统改造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潮州海关实验室排风系统改造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潮州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潮州市潮枫路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潮州海关
三、采购项目名称:潮州海关实验室排风系统改造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改造是本中心实验室排风系统的一部分,按智能排风系统设计和施工接入原系统,使用原系统的风机智能控制电路和喷淋自动控制电路,实现现场、控制柜和上位机多地一键启停功能,软件操控功能不得低于原有技术水平。提供源代码,产权归潮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所有。
五、需求地址:
潮州市潮枫路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潮州海关
六、时限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
七、预算金额:******.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2《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送至潮州市潮枫路255号潮州海关705室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人:彭同志 0768-*******。陈同志:0768-*******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潮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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