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和院展示区停车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公告
福泽和院展示区停车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概况:
福泽城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27㎡,总造价*********.81元,项目于2022年6月23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33#楼幕墙、下沉广场、21#、27#楼及30#、31#楼及相应地下室完成施工,目前已启动21#、27#楼及30#、31#楼预售工作,结合项目营销展示、客户体验及提升项目自身配套及环境的考虑,本次招采拟委托单位进行福泽和院展示区停车场工程施工工作。最终建设工程内容、建设规模以经审定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二、招标事项名称:福泽和院展示区停车场工程
三、本次招标服务内容:
施工主要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福泽和院展示停车场施工,包括停车场原地面混凝土破除及恢复、围挡工程及雨棚安装内容。停车场地长60米,宽65米,占地面积约为3900㎡。具体施工范围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资质要求:
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资质。
五、合同服务期及计价方式:
(1)服务期: 60日历天;
(2)计价方式: R固定总价包干£固定单价包干 £其他 ;
六、招标控制价:******.44元。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合同付款条件:
(一)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X %)后支付,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后30日内,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引发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约。
(二)进度款:乙方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实际完成产值(含工料机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交工程款项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材料后7日历天内审核完毕并反馈意见,并在90天后按双方审定的已完工程量产值的8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如有争议部分产值,则甲方先支付无争议部分,争议部分待双方确认后再行支付;如有签证、变更等清单外工作内容,此部分按已完产值的80%支付进度款。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据实计量,其中单价按合同第六条第(三)条款计价方式计算,并最终计入结算价。
(三)结算与质保金: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经双方审核结算确认,甲方于结算审核完成90天后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无息)。
(四)开票要求:在满足上述支付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申请以及相应税率的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按约定时间完成相应款项的支付(甲方书面确认无法支付的,乙方可暂缓开票且不构成违约)。结算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包含质量保修金。
九、报价计算依据及要求:
(1)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市场定价。
十、验收要求:
根据甲方施工图纸完成福泽和院展示区停车场工程,达到报质量合格标准。
十一、评标办法:
R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
十二、中标单位确认办法
经过询价,统一回标后,密封的报价文件统一拆封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十三、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回函;(2)报价函及报价清单;(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现场开标确认函;(5)企业营业执照;(6)企业资质证书;
十四、回标时间及指定联系人:
截止回标时间:请于2024年9月3日10时00分之前将报价资料密封,提交至广西南宁市明阳工业区龙潭路9号福泽城项目部。
开标时间: 将于2024年9月3日10时00分,于广西南宁市明阳工业区龙潭路9号福泽城项目部会议室现场进行开标,投标文件中需提交现场开标确认函明确参与现场开标。
指定联系人为谢东良,联系电话:133*****541。
标签: 展示区停车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