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食堂、高新园区食堂服务外包及企业盒饭配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食堂、高新园区食堂服务外包及企业盒饭配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食堂、高新园区食堂服务外包及企业盒饭配送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7: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第三开标室(丰县) | ||
预算金额 | ¥7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国4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 | ||
采购单位 | 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丰县中阳大道延伸段北、丰邑大道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5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国4 |
项目概况 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食堂、高新园区食堂服务外包及企业盒饭配送 JSZC-******-XZGX-G2024-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ZGX-G2024-0025
项目名称:丰县经济开发区飞龙湖食堂、高新园区食堂服务外包及企业盒饭配送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0.******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开发区管委会单位食堂运营,高新园区食堂运营,盒饭配送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0-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30)前。
2、2024年10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李云泽
联系电话:0516-********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394d7d32-4d39-408d-8581-e3a9113b7a90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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