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安分局采购2024年度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光纤租赁服务的询价函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安分局采购2024年度雪亮工程三期项目光纤租赁服务的询价函

为保障示范区雪亮工程三期项目视频监控光纤线路的正常和稳定运行,落实上级单位对雪亮工程项目在线率的要求,我局现采购2024年度雪亮工程三期项目的视频监控光纤线路租赁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基本情况

雪亮工程三期项目中各视频点位的光纤线路租赁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光纤故障的修复和运维);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服务范围必须涵盖本次询价项目内容。

三、报价单位业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有效、合格、最低价评审。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选择低价中标。

2、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响应报价应含人工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请各供应商将已报价的报价单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5、开标当天递交参与投标的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特殊说明

该项目因涉及基础电信通信服务,鉴于目前国内具备资质的公司较少,为保障项目正常采购完成,该项目不局限于最低三家供应商报价的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可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及其社保证明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五、递交报价清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 9:30,报价文件现场递交。

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安分局4005办公室。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自行采购报价表.doc

授权委托书.docx



新乡市公安局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雪亮工程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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