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水一桥建设招标公告
厥水一桥建设招标公告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厥水一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厥水一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随州市厥水一桥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随发改发【2016】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解放路厥水河堤2.2工程规模:该项目包含老桥的拆除以及新桥的建设,新桥梁建设长约260米,宽32米,配套建设下穿复线道路、绿化、人行道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2.3 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2.4本次招标范围:约定的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5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1.3 公司法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注册本单位的造价员或造价师)身份证件有效,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建工程、押证管理或限制投标情形,五大员按主管部门的现行要求标准配备、并齐全,并承诺如中标不得随意更换。3.1.4 申请人业绩要求:2011年8月30日(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至今承建过桥梁(桥长不少于300米或单跨100米以上的大桥或特大桥1座以上)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证明书)。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1年8月30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建过桥梁(桥长不少于300米或单跨100米以上的大桥或特大桥1座以上)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证明书)。 3.1.5 2014、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利润等状况良好。 3.1.6 投标申请人2013年8月以来无违法、无围标串标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经济纠纷(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在申请文件中承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出具时间为2016年9月以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商条件:投标方须在开标截止前一日内,按最低500万元交纳融资款至指定帐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中标合同签订后退还50%,剩余50%转作项目流动资金存放在项目部帐户上双方共同管理,建设过程中按比例退还。未中标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5对违约放弃中标者,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从其工程保证金中扣除中标项目金额的1%作为经济补偿; 3.6工程施工、回购:招商成功后签订招商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采取政府回购的办法,按4:3:3比例分三年回购(即工程竣工验收后第一年付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式)。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09月29日 23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5.2 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http:www.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 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申请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申请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 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投标人须严格按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缴纳相关费用,在支付款项前须确认建行网银支付订单号与系统生成待支付的订单号一致(否则系统无缴款信息且支付款难以查询)。投标人成功缴纳费用后应实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0 万元,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按系统提示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其从基本账户转账至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的银行回单(且写明用途)和该网银账户缴纳保证金至中心保证金专户的银行回单。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7时00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5.6 招标文件费用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每本400元。 5.7 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包括邮购)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4日 9时00分,地点为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 14 日 9时 00 分。 6.5 根据本章第6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6在以下地点进行自行工程现场踏勘 勘察方式:自行踏勘;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解放路厥水河堤。8. 联系方式招标人::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刘春辉招标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1701室代理联系人: 叶工 代理联系电话:***-********代理人传真: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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