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FSU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FSU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FSU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TT*******),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采购*****套FSU(含附件、传感器等)设备。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料编码 | 采购数量 |
1 | 动力及环境监控单元-标准型FSU-直流-2/3/4G全网通-主设备-组合基本配置 |
1.1.1预估采购金额:2070.2448万元(含税)。
1.1.2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1.1.3供货区域:甘肃省14个市州。
1.1.4供货期:中标人接到采购订单后15日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或其下属机构指定地点。
1.1.5安装入网:到货后乙方2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和入网。
1.1.5质保期:自终验报告签署第2日起不少于36个月。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接入性能数据异常,需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处理,恢复到正常状态。
1.1.6其他要求:
(1)符合中国铁塔最新企业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扩容监控设备端口:增加传感器及智能设备接入与传输端口至8个以上,并预留二次端口扩展能力。
(3)增加有线传输功能:增加RJ45有线端口接入互联网,具备100MB以上传输能力,并能够与铁塔FSU服务器对接。解决室分、边缘孤站等无线信号较差场景FSU频繁离线问题。
(4)提升软件兼容能力:能够与新型开关电源、智能电表等设备进行监控对接;具备监控数据双送能力。
(5)中标人需提供交钥匙服务,并提供36个月以上的保护保障及技术支持服务。
1.1.7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为框架+订单方式,以最终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1.2本次集中招标不划分标包,共划分2个份额,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 份额占比 | 采购数量 | 供货区域 |
第一名 | 60% | 6199 | 兰州、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 |
第二名 | 40% | 4270 | 白银、临夏、甘南、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750元/套,投标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9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税)。
(1)同类项目定义:动环监控/FSU销售类;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2.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由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具备CMA资格)出具的投标产品型号检测报告,检测结论为合格,且检测报告相关技术类参数不低于技术规范书“★”项技术参数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检测报告中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不限于二维码或条形码或网址链接等方式)。
2.5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承诺书。
2.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的生效判决为准,网址:wenshu.court.gov.cn);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0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0时00分。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人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投标文件递交”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还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和公开唱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投标文件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检测相关费用:/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
电子邮件:fengly@china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邮编:******
联系人:冯玉平 罗维友 曹立斌 张伟军 陈敏路小康 杨本军 李荣 仲恺 马德才 梁文欢 王钰琨
电话:0931-*******
电子邮件:zhongweizhaobiao@vip.163.com
账户名称: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账号:101*****0137958
行号:313*****7040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维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标签: FSU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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