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2024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2024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2024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2024年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4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1.提供法律咨询;2.向采购人提供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针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3.协助采购人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全面控制,事后及时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4.协助办理工商年报、变更登记;5.参与审核采购人重要规章制度,配合、参与采购人业务相关立法工作;6.接受采购人委托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培训;7.协助采购人完善劳动人事方面的风险管理;8.协助采购人及时清理债权、债务;9.接受采购人委托办理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行政复议;10.接受委托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11.参加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与本合同法律事务相关的会议,并负责解答相关的法律咨询,提供证明性材料;12.按采购人要求出具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催告函等相关文书;13.每周五在采购人现场提供驻场服务;14.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务,详情见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40万元含税(其中基础服务费11万元(含税),案件代理费29万(含税))

基础服务费最高响应限价<11万元(含税);

案件代理费最高响应限价<折扣1.00(含税)。

注:①供应商人响应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询比资格将被否决。

②案件代理费在下表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


序号

代理案件标的

结算率

备注

1

民事案件/仲裁/行政案件

10万元以下

0%

1.案件规模下限

不包含本数,上

限包含本数。

2.案件代理费=案件标的*代理服务费结算率*成交折扣(民事案件/仲裁/行政案件/刑事案件)

3.法律咨询、合同等非诉讼业务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2

10-50(万元)

8%

3

50-100(万元)

6%

4

100-500(万元)

5.5%

5

500-1000(万元)

3%

6

1000-5000(万元)

1%

7

5000万元以上

0.75%

8

刑事案件

4.5万元/件(含税)

备注:

1.上述为一审收费标准,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后续每一个程序按照一审实际收费的一半收取律师代理费。

2.若未代理一审,仅仅代理二审或者再审,按照标准收费的比率的70%收取律师代理费。

3.案件中若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照标准收费的比率的50%收取律师代理费。

4.若案件和解/调解结案,或采用支付令等简易程序的,视具体案件律师工作量进行结算,一般不超过上表结算率的50%。

1.4服务期: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5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候选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9月1日至公告发布 30 日前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

2.4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4.3到询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4.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询比将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文件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文件

2.8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询比,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询比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至 2024年9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地址: 库尔勒市人民西路1号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189*****53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编:******

联系人:陈志豪

电话:193*****509

电子邮箱:*********@qq.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24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784*****548*****&type=3&docTypeCode=CompareSelect
,巴州分公司

标签: 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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