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扶梯采购比选公告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扶梯采购比选公告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扶梯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天宏建字发【2023】8号),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扶梯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楚文化旅游街项目-九歌巷子灯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扶梯采购

2、采购方式:比选

3、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4、供货周期:30天;安装工期:10天(不含监督检验)。

5、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扶梯共2部,包含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及承诺等。

6、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满足国家现行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要求;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2、投标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的级别应为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5.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秭归县茅坪镇领秀江景2号楼102室)

3、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名后领取比选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秭归县茅坪镇领秀江景2号楼102室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6楼

联系方式:13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领秀江景2号楼102室

联系方式:187*****225

项目联系人:谭海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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