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2024-JY-041

项目名称: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6,70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86,708.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戒毒服务 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86,708.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开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未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若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开标日期前的月或季度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普宁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cms-gd/site/guangdong/yhdly/index.html)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5、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并加盖公章,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请将原件以邮寄形式寄至招标代理公司或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gzskpn@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公安局

地 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

联系方式: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 址: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大南山路西侧自东向西第10幢东起第5间二楼(门牌号:普宁大道1559即施彩乐涂料服务中心西侧隔壁)

联系方式:0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茹

电 话:0663-*******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戒毒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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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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