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人民医院增加污水处理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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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人民医院增加污水处理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X-2024-0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推吾尔自治区,伊黎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人民医院增加污水处理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携主院区污水处理玻璃钢化粪池(Q1003)1台
.L02发生器装置(CL02
货询有
5001套、活性碳吸附除奥处理装置(GZJ10000)2套、应急事故池超越消毒装置(C2QH-A100)1
套。东院区:臭氧发生器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伊宁市人民医院增加污水处理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市人民医院增加污水处理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证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和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
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
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钠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
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已激存的至少
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徽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
(m,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p.gov.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m,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9月30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B座15楼15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B座15楼1501室
七、其他
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正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和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
间至提交投标文件载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
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⑤)供应商
提供近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
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
内已激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公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须在“信
用中国”(m.creditchina.goY.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m.cc即.goY.cn)以及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mm,gsxt.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
中打印:(8)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以上证件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缺
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意任公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人民医院
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都来提巴格街道新华东路66号
4002607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999-89911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B座15楼1501室
联系人:谢工
电话:16609999302
电子邮件:/
鹏周
印旭
654000008347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
7A6
2507

标签: 理相关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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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泰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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