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驹桥智造基地-2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京开管地征〔2024〕017号
马驹桥智造基地-2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征地公告京开管地征〔2024〕017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实施的马驹桥智造基地-2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4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9月20日起,到2024年10月10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 :马驹桥智造基地-24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土地位置 :东、南至景盛南街,西至环景路,北至YZ00-0606-0106地块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马驹桥镇房辛店村集体土地3.8984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0.2762 |
林地 | 3.1860 |
草地 | 0.0298 |
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 | 0.2433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沟渠) | 0.0182 |
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 | 0.1449 |
合计 | 3.8984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1169.5200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169.5200万元。社会保障安置费共计人民币2965.00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21名;其中劳动力10名,超转人员8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其他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4〕14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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