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库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库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关于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库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外聘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和技能,促使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担保”)根据制度办法,拟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库。该库根据公司需要,采取公开方式征集。欢迎有意合作,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
一、入库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办案团队熟悉金融、担保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处理金融不良债权的诉讼或非诉讼经验。
3.近1年没有行政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材料清单
1.律师事务所简介。
2.处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行政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中律所行政处罚信息以及行业处分信息页面截图打印页,以及律所出具律所未受行政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声明,声明格式自拟)。
4.不少于十份金融类或经济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
5.主要执业律师简历。
二、报名方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律所,按照上述要求,制作报名材料。因材料制作不符合要求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由律所自行承担。
(二)报名律所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将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名材料现场提交至指定收件人处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1.联系人及电话:刘家吉(023-6360 2900)
2.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梧桐路交通开投大厦1607
3.电子邮箱地址:*********@qq.com
三、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并不产生具体项目或案件的邀标效力。
(二)交通担保对律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律所库建立工作。报名律所无论是否入选,报名材料作为档案保存,概不退还。
(三)交通担保对律所库建立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拥有最终解释权。
标签: 外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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