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84.******(万元)
7、采购需求: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 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具备 C3 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 1人时,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 C2 证或 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 C1 证或 C3 证);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 C3 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总人数不少于 1 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 5 类人员证书),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5 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两个月由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分公司缴纳有效,事业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
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
3、方式:
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 69 号
联系方式:177*****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深圳路 18-5 号
联系方式:187*****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瑛
电 话:187*****720
标签: 业务用房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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