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二次装修工程
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二次装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二次装修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0]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杨时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规模约人民币2729.868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人民医院八仙院区项目-中医内科楼二次装修工程内容:装修面积*****.64m2;装修:地面石材、玻化砖、防滑砖(卫生间)、石塑地板、同质透心PVC地板;墙面玻化砖、护墙板、水泥漆等;顶面集成吊顶、硅酸钙板吊顶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水电:灯具开关插座、配管配线、洁具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本次招标内容中的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布线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视系统预埋管线为初步设计,实际施工需进行深化设计,该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若招标人需从中标内容中分离出单独分包,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招标人的工作;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壹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其中含暂列金*******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含总承包服务费:*****元,含甲供材料费:*******元(含税)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9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2、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 09:00:00至2024-09-29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标人须使用以下形式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⑤年度保证金⑥免缴投标保证金。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0-1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2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568,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5-97号建大商厦五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0599-*******,传真:/
联系人: 欧工、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96号4楼412室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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