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N7-a#仓135.7亩堆土仓土地招标公告
境内N7-a#仓135.7亩堆土仓土地招标公告
川东港工程头灶镇工业园区境内堆土仓土地
二次发包公告
川东港工程头灶镇工业园区境内N7-a#仓135.7亩堆土仓土地公开竞价发包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达到开标人数。根据招投标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二次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1、发包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从2016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止。
2、发包条件:发包地块在承包期内只能进行农业种植,不得植树、进行水产养殖及种植多年生作物等。该地块中标人不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标人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原有地块基础现状。
3、报名资格:凡能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18周岁以上的公民等(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本项目报名。
4、报名事项:报名人携带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镇招投标办进行资格预审,确认合乎条件的报名人,到头灶农村商业银行缴纳13.57万元投标信誉保证金(1000元/亩),户名:东台市头灶镇农经站。帐号:****************062823。同时在该行缴纳报名费100元(不返还),户名:东台市头灶镇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帐号:****************001384。不缴纳上述费用的单位,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投标。不中标者退还投标信誉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信誉保证金抵转租金后结算。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竞标规则: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因素现场研究确定最低限价和竞价轮数,在规定的轮次内最高价者中标,最高价出现相同的抽签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单位。
6、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从2016年 9 月24起至2016年9月29日16时止。报名地点:头灶镇招标办。联系人:梅先生;联系电话:139*****990。开标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016年 9 月 2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