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余炉装置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
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余炉装置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
项目名称: | 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余炉装置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项目 |
项目概况: | 处置废旧脱硝催化剂23.33吨,详见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陕西省内;2.谈判响应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谈判对应标段标的物的危废代码(772-007-50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3.谈判响应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对应标段标的物;4.谈判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石油化工行业的废催化剂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转移批复及转移联单);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经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6.信誉要求:近3年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未被中石油及公司列入“黑名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以及在集团公司资源库中的单位提供状态查询截图。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2. 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期限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qq.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联系。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李心哲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9*****39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萍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931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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