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市城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洪湖市城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6〕2029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202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城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洪湖市中心城区垃圾清运及道路洒水服务,日垃圾清运量约160~200吨。
(以上内容服务年限三年,每年度预算金额242.73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适应本采购项目的工商经营范围且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2015年以来从事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心城区垃圾清运服务或清扫、清运一体化的工作经验(以中标通知书及相应合同原件为依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采购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供应商可在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前请将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以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文末所附投标保证金专户,过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9时(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9时
十、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联 系 人:刘国胜 蒋万宏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洪湖市文泉大道特1号)
邮政编码:4332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洪湖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堤支行(行号:********1026)
(事由: 2016-2029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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