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乌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2024年存款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乌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 2024 年存款及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BT20240924-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乌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 2024 年存款及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000100 万元,招标人为乌
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维修资金存款定期、活期利率(短期、长期);2、住宅维修资金的分户建账,
按户结息;3、承担“智慧住房”基础数据的治理费(预算 80 万元左右,以实际发生费用为
准);4、提供年度维修资金短信通知服务;根据综合评分及规则入围合格服务商(银行),
确定相应额度,服务商(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
值增值。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乌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 2024 年存款及服务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乌苏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 2024 年存款及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且在中心所在地乌苏市设有分
支机构。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
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商业银行机构。
(2)提供上级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信用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 2 号福升华市场 2
幢 2 层 206 号(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 2 号福升华市场 2
幢 2 层 20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西城区街道物流园社区黄浦江西路 2 号福升华市场 2
幢 2 层 206 号
七、其他
领取资料文件时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
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交上级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
权书原件及彩印件。
方式:现场领取(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淮河西路 223 号
联 系 人:李新冬
电 话:132390286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汇恒百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福升华国际建材城 2-206 二层
联 系 人: 杨学兵(13319893777)蒲保坤(13289928711)
电 话: 0992-7268876
电子邮件: 33643301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