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国道G243开凭线两河口至风门段沿线11处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劳务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南川区国道G243开凭线两河口至风门段沿线11处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劳务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博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 重庆市南川区国道G243(开凭线)两河口至风门段沿线11处公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劳务)第二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5,043.75 元) (专业领域: 地质灾害防治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2,462.68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需求描述
一标段
¥2,462.68 1(见附件) ¥2,462.68
  • 包2(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1,150.19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需求描述
二标段
¥1,150.19 1(见附件) ¥1,150.19
  • 包3(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1,430.88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需求描述
三标段
¥1,430.88 1(见附件) ¥1,430.88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提供“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30 10: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投标文件打印盖章扫描上传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各标段为180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
    两河口至风门段沿线
  • (三)付款方式:

    进度款支付:

    ①乙方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进度款支付应支持网上查询。

    ②进度款按乙方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业主单位和跟审单位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按经监理人、业主单位和跟审单位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合同价款(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80%支付乙方。

    ③暂估价、暂列金按乙方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业主单位和跟审单位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监理人、业主单位和跟审单位审定的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价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按经监理人、业主单位和跟审单位审定的当期完成价款的 80%纳入当期进度款支付乙方。

    ④人工、材料价差按80%纳入当期进度支付。

    ⑤进度每期付款证书最低限额:80%签约合同价。

    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移交完整的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且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完成交工结算后,扣留交工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交工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如本工程须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未完成的,当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低于交工结算总价时,甲方及乙方均应以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金额为准,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实际差额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超额支付金额;如无竣工财务决算或竣工审计的,则不需要。)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在业主单位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甲方向乙方退还质量保证金。

    以上支付条款均应在甲方收到项目工程款后进行支付,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应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民工工资部分需提供劳务发票及工资表)。

    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结果为准,若已纳入政府投资审计计划,则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博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高宜强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南川区易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金老师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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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地质灾害防治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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