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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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
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
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
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
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
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距张家川县城约17km。风电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106°15"27.74"~106°18′5.94″,北纬35°5′26.51″~35°10′7.52″,海拔高程在2100m~2500m。风电场位于关山山脉的数条纵横相连的山脊之上,地形起伏较大。风电场场址西侧有G566 高速经过,北侧有 G8513 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置装机规模的5MW/10MWh储能系统。与同一地区另外两家单位(100MW光伏项目和50MW光伏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本项目场内道路9条,总长14.172km,其中新建道路长6.192km,改扩建道路长7.98km。本风场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面宽度为5.5m,风机运输安装完成后铺设4.5m宽20cm厚砂砾石作为检修道路路面。2.3 工期要求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全过程做到一次成优,不发生返修现象。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工程为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工程:响应人负责整体场区道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施工,确保道路满足风电场设备安全便捷运送到机位或指定地点)、排水设施、上下边坡的防护、上下边坡覆绿、树木移植、强弱电改线、障碍物清除(影响道路运输)、施工期道路维护,道路硬化。(2)工程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工程施工临时租地由响应人根据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设施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3)响应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设备运输工作。为保障大件设备运输,场区内所有杆线的改造及树木砍伐相关事宜(含协调,响应人予以配合),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负责合同范围内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的辅助牵引工作,因响应人所承建的道路及平台质量问题而导致大件设备陷车所引发的一切救援措施费用及损失由响应人承担。(4)其他以上道路建设应包括施工定位放线、清表(集中存放再利用)、土石方开挖、爆破、铺垫、夯实、平整、排水、护坡、清理、边坡覆绿、弃渣弃土消纳及施工中的临时典型裸露地表遮挡等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环评水保要求,做好相应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环保达标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防护、排水沟、截水沟、沉沙池、消能池、急流槽等,路基下方排水管涵/洞购置及施工,道路路面施工,弃渣场(含弃渣场租赁、附属物补偿及协调)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的复垦复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挂网喷播、草籽护坡、浆砌片石骨架护坡、种植树木花草、土地复垦等。并负责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同时管理好施工现场,将弃渣弃石妥善处理至填埋场,并对弃渣场进行必要的防护及管理,控制植被破坏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行政处罚响应人自行承担。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3.响应人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在本单位;(3)承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承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发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承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 个小时。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承包人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应在5 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批准后更换。如承包人在 5 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3.1.5 企业资信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其他要求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公告联系邮箱(epc_dept@163.com),在邮件及授权书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2谈判时间(预计):2024年10月08日16时00 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8.其他成交人数量:1人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联系人:葛工电话:029­85697340/18591760791邮箱:epc_dept@163.com10.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9­88290468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距张家川县城约17km。风电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106°15"27.74"~106°18′5.94″,北纬35°5′26.51″~35°10′7.52″,海拔高程在2100m~2500m。风电场位于关山山脉的数条纵横相连的山脊之上,地形起伏较大。风电场场址西侧有G566 高速经过,北侧有 G8513 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置装机规模的5MW/10MWh储能系统。与同一地区另外两家单位(100MW光伏项目和50MW光伏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本项目场内道路9条,总长14.172km,其中新建道路长6.192km,改扩建道路长7.98km。本风场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面宽度为5.5m,风机运输安装完成后铺设4.5m宽20cm厚砂砾石作为检修道路路面。2.3 工期要求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全过程做到一次成优,不发生返修现象。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工程为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工程:响应人负责整体场区道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施工,确保道路满足风电场设备安全便捷运送到机位或指定地点)、排水设施、上下边坡的防护、上下边坡覆绿、树木移植、强弱电改线、障碍物清除(影响道路运输)、施工期道路维护,道路硬化。(2)工程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工程施工临时租地由响应人根据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设施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3)响应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设备运输工作。为保障大件设备运输,场区内所有杆线的改造及树木砍伐相关事宜(含协调,响应人予以配合),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负责合同范围内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的辅助牵引工作,因响应人所承建的道路及平台质量问题而导致大件设备陷车所引发的一切救援措施费用及损失由响应人承担。(4)其他以上道路建设应包括施工定位放线、清表(集中存放再利用)、土石方开挖、爆破、铺垫、夯实、平整、排水、护坡、清理、边坡覆绿、弃渣弃土消纳及施工中的临时典型裸露地表遮挡等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环评水保要求,做好相应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环保达标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防护、排水沟、截水沟、沉沙池、消能池、急流槽等,路基下方排水管涵/洞购置及施工,道路路面施工,弃渣场(含弃渣场租赁、附属物补偿及协调)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的复垦复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挂网喷播、草籽护坡、浆砌片石骨架护坡、种植树木花草、土地复垦等。并负责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同时管理好施工现场,将弃渣弃石妥善处理至填埋场,并对弃渣场进行必要的防护及管理,控制植被破坏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行政处罚响应人自行承担。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3.响应人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在本单位;(3)承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承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发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承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 个小时。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承包人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应在5 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批准后更换。如承包人在 5 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3.1.5 企业资信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其他要求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公告联系邮箱(epc_dept@163.com),在邮件及授权书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2谈判时间(预计):2024年10月08日16时00 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8.其他成交人数量:1人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联系人:葛工电话:029­85697340/18591760791邮箱:epc_dept@163.com10.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9­88290468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距张家川县城约17km。风电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106°15"27.74"~106°18′5.94″,北纬35°5′26.51″~35°10′7.52″,海拔高程在2100m~2500m。风电场位于关山山脉的数条纵横相连的山脊之上,地形起伏较大。风电场场址西侧有G566 高速经过,北侧有 G8513 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置装机规模的5MW/10MWh储能系统。与同一地区另外两家单位(100MW光伏项目和50MW光伏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本项目场内道路9条,总长14.172km,其中新建道路长6.192km,改扩建道路长7.98km。本风场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面宽度为5.5m,风机运输安装完成后铺设4.5m宽20cm厚砂砾石作为检修道路路面。2.3 工期要求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全过程做到一次成优,不发生返修现象。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工程为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工程:响应人负责整体场区道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施工,确保道路满足风电场设备安全便捷运送到机位或指定地点)、排水设施、上下边坡的防护、上下边坡覆绿、树木移植、强弱电改线、障碍物清除(影响道路运输)、施工期道路维护,道路硬化。(2)工程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工程施工临时租地由响应人根据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设施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3)响应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设备运输工作。为保障大件设备运输,场区内所有杆线的改造及树木砍伐相关事宜(含协调,响应人予以配合),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负责合同范围内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的辅助牵引工作,因响应人所承建的道路及平台质量问题而导致大件设备陷车所引发的一切救援措施费用及损失由响应人承担。(4)其他以上道路建设应包括施工定位放线、清表(集中存放再利用)、土石方开挖、爆破、铺垫、夯实、平整、排水、护坡、清理、边坡覆绿、弃渣弃土消纳及施工中的临时典型裸露地表遮挡等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环评水保要求,做好相应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环保达标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防护、排水沟、截水沟、沉沙池、消能池、急流槽等,路基下方排水管涵/洞购置及施工,道路路面施工,弃渣场(含弃渣场租赁、附属物补偿及协调)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的复垦复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挂网喷播、草籽护坡、浆砌片石骨架护坡、种植树木花草、土地复垦等。并负责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同时管理好施工现场,将弃渣弃石妥善处理至填埋场,并对弃渣场进行必要的防护及管理,控制植被破坏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行政处罚响应人自行承担。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3.响应人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在本单位;(3)承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承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发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承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 个小时。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承包人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应在5 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批准后更换。如承包人在 5 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3.1.5 企业资信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其他要求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公告联系邮箱(epc_dept@163.com),在邮件及授权书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2谈判时间(预计):2024年10月08日16时00 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8.其他成交人数量:1人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联系人:葛工电话:029­85697340/18591760791邮箱:epc_dept@163.com10.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9­88290468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距张家川县城约17km。风电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106°15"27.74"~106°18′5.94″,北纬35°5′26.51″~35°10′7.52″,海拔高程在2100m~2500m。风电场位于关山山脉的数条纵横相连的山脊之上,地形起伏较大。风电场场址西侧有G566 高速经过,北侧有 G8513 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置装机规模的5MW/10MWh储能系统。与同一地区另外两家单位(100MW光伏项目和50MW光伏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本项目场内道路9条,总长14.172km,其中新建道路长6.192km,改扩建道路长7.98km。本风场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面宽度为5.5m,风机运输安装完成后铺设4.5m宽20cm厚砂砾石作为检修道路路面。2.3 工期要求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全过程做到一次成优,不发生返修现象。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工程为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工程:响应人负责整体场区道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施工,确保道路满足风电场设备安全便捷运送到机位或指定地点)、排水设施、上下边坡的防护、上下边坡覆绿、树木移植、强弱电改线、障碍物清除(影响道路运输)、施工期道路维护,道路硬化。(2)工程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工程施工临时租地由响应人根据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设施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3)响应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设备运输工作。为保障大件设备运输,场区内所有杆线的改造及树木砍伐相关事宜(含协调,响应人予以配合),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负责合同范围内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的辅助牵引工作,因响应人所承建的道路及平台质量问题而导致大件设备陷车所引发的一切救援措施费用及损失由响应人承担。(4)其他以上道路建设应包括施工定位放线、清表(集中存放再利用)、土石方开挖、爆破、铺垫、夯实、平整、排水、护坡、清理、边坡覆绿、弃渣弃土消纳及施工中的临时典型裸露地表遮挡等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环评水保要求,做好相应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环保达标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防护、排水沟、截水沟、沉沙池、消能池、急流槽等,路基下方排水管涵/洞购置及施工,道路路面施工,弃渣场(含弃渣场租赁、附属物补偿及协调)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的复垦复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挂网喷播、草籽护坡、浆砌片石骨架护坡、种植树木花草、土地复垦等。并负责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同时管理好施工现场,将弃渣弃石妥善处理至填埋场,并对弃渣场进行必要的防护及管理,控制植被破坏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行政处罚响应人自行承担。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3.响应人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在本单位;(3)承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承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发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承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 个小时。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承包人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应在5 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批准后更换。如承包人在 5 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3.1.5 企业资信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其他要求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公告联系邮箱(epc_dept@163.com),在邮件及授权书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2谈判时间(预计):2024年10月08日16时00 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8.其他成交人数量:1人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联系人:葛工电话:029­85697340/18591760791邮箱:epc_dept@163.com10.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9­88290468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中国电建西北院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 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在建期(总包)施工道路专业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1.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天水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位于张家川县东北部山区,距张家川县城约17km。风电场范围坐标介于东经106°15"27.74"~106°18′5.94″,北纬35°5′26.51″~35°10′7.52″,海拔高程在2100m~2500m。风电场位于关山山脉的数条纵横相连的山脊之上,地形起伏较大。风电场场址西侧有G566 高速经过,北侧有 G8513 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配置装机规模的5MW/10MWh储能系统。与同一地区另外两家单位(100MW光伏项目和50MW光伏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本项目场内道路9条,总长14.172km,其中新建道路长6.192km,改扩建道路长7.98km。本风场施工期间场内道路路面宽度为5.5m,风机运输安装完成后铺设4.5m宽20cm厚砂砾石作为检修道路路面。2.3 工期要求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完成道路标施工。工期:30日历日,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2.4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无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施工全过程做到一次成优,不发生返修现象。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2.5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工程为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安工程:响应人负责整体场区道路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施工,确保道路满足风电场设备安全便捷运送到机位或指定地点)、排水设施、上下边坡的防护、上下边坡覆绿、树木移植、强弱电改线、障碍物清除(影响道路运输)、施工期道路维护,道路硬化。(2)工程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工程施工临时租地由响应人根据经验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施工临时租地及临建设施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3)响应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设备运输工作。为保障大件设备运输,场区内所有杆线的改造及树木砍伐相关事宜(含协调,响应人予以配合),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负责合同范围内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的辅助牵引工作,因响应人所承建的道路及平台质量问题而导致大件设备陷车所引发的一切救援措施费用及损失由响应人承担。(4)其他以上道路建设应包括施工定位放线、清表(集中存放再利用)、土石方开挖、爆破、铺垫、夯实、平整、排水、护坡、清理、边坡覆绿、弃渣弃土消纳及施工中的临时典型裸露地表遮挡等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环评水保要求,做好相应道路工程的水土保持、环保达标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边坡防护、排水沟、截水沟、沉沙池、消能池、急流槽等,路基下方排水管涵/洞购置及施工,道路路面施工,弃渣场(含弃渣场租赁、附属物补偿及协调)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张家川新华一期50MW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的复垦复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挂网喷播、草籽护坡、浆砌片石骨架护坡、种植树木花草、土地复垦等。并负责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同时管理好施工现场,将弃渣弃石妥善处理至填埋场,并对弃渣场进行必要的防护及管理,控制植被破坏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的行政处罚响应人自行承担。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3.响应人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在本单位;(3)承包人现场代表全权负责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代表承包人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并与发包人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承包人对该负责人所有基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在施工现场派驻管理人员,且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每周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40 个小时。若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更换任何一位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未达到本合同要求,则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承包人须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5)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应在5 天内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发包人批准后更换。如承包人在 5 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3.1.5 企业资信要求:(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其他要求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公告联系邮箱(epc_dept@163.com),在邮件及授权书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2谈判时间(预计):2024年10月08日16时00 分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8.其他成交人数量:1人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4楼联系人:葛工电话:029­85697340/18591760791邮箱:epc_dept@163.com10.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9­88290468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电项目 总承包 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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