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丰城市:“以、查、促、改”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江西省丰城市:“以、查、促、改”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江西省丰城市以优化提升为重点,对标国内优进典型,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创新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围绕电子化的全类型、全专业、全流程、全覆盖管理目标,全力推进政府采购交易全过程的综合监督监管、动态监控管理转型。
“以”公平竞争,护航一流营商环境。始终把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政府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不得违反负面清单中所列的禁止事项,不得违法设置限制条款,企图排斥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履行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目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市本级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抽查。突出源头管控,对采购需求备案、评审因素设定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向采购人发送监管提醒函并予以指导督促,硬化制度约束。打造“2+3”智能监管系统,自动采取约束限制、提示告知、记录留痕等,实时监控各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无缝监管”。
“促”透明高效,精准服务直达直享。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组织召开“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政策宣讲会,变“采购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上门”,让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以此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进而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编制政府采购基本流程图,梳理从编制预算到档案整理的整个政府采购过程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突出工作指南的实操性,指导采购人依法高效开展采购。
“改"制度建设,强化行业内控管理。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督促采购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推动采购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实施归口管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引导采购人抓准采购需求制定、抓紧采购预算编制、抓牢履约验收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编辑 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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