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铜招标公告
电解铜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重机公司驻在组 采购的AB********3208:重机公司10月生产用电解铜(45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重机公司10月生产用电解铜(45吨)
交货时间:2016/10/7至2016/10/31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见准入条件附件和申请报名时具体资质文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09-23 09:00:00至2016-09-30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09-30 09:00:00。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其中,以下资质文件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1、要求生产或贸易型企业,经营范围覆盖投标品种,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正副本(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 4、要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对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对尚未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件;如果不能提供上述2种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当地国税局相关机构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其他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5、要求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 6、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质审核合格可参与投标。 准入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材料为必须上传。
6.4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招标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八、 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重机公司驻在组 招标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 邮 编 114033
联 系 人: 白融禄 联 系 人: 龚佑发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市分行鞍钢支行
账 号: ****************4736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23日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材质 商标或品牌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1#电解铜 赤峰金剑1#电解铜 Cu_Ag>=99.95% 平均厚度<10MM/ GB/T467-2010 吨 45
标签: 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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