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裹包机采购
(招标编号:CMJZCG(D20240M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裹包机采购己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崇明白山
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裹包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裹包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裹包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书及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3、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09月25日-2024年09月29日.上午9:00
11:00下午13:00
16:00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5室报名及领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
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书及资格证书和身份证:3、
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摩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样表详见公
告附件);4、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样表详见公告附件):5、“信用中国”
网站(wm,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m,cc即.gov,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的信
用记录查询页面:6、各报名单位上述材料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500
元/本。资料不全及不合格或逾期均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
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碰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
行竞争性碳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
参加:
一、项目编号:CMJZCG(0D2024042
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1
包名称: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裹包机采购
数量:1项
预算金额:23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崇明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
项目裹包机采购
最高限价:230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书及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3、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徽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
8、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投标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碰商文件。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09月25日-2024年0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
16:00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5室报名及领取竞争性
碳商文件: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的授权书及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3、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原件(样表详见
公告附件):
4、中小企业申明函原件(样表详见公告附件):
5、“信用中国”网站(wm,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mW.ccg即.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页面:
6、各报名单位.上述材料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500元/本。资料不全及
不合格或逾期均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
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
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稳商响应方应于2024-10
08下午13:30:00时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
路616号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
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政
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书面投标文件等有效证明出席)。未出席的投标
人视同放弃响应,不予开启。
八、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10
08下午13:30:00时整在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楼会议室开启,响应
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未出席的供应商视同放弃响应,不予开启。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崇明白山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和睦佳苑86号202室
联系人:蔡凄洲
电话:17721161771
代理机构: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联系人:丁波
电话:021-69615041-14
传真:021-5962439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崇明白山羊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和睦佳苑86号202室
联系人:蔡淫洲
电话:177211617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联系人:丁波
电话:021-69615041-14
电子邮件:/
标人我标代机构主要负责人(目负人):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贵。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本项目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投标单位应根据工信部联【2011
】300号中的农、林、牧、渔业行业的划型标准确定本企业划型。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
(2)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万元及以
且营业收入300
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1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
收入20000
E业
其中
从业人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
为中型企
V:
员10人及以上
且管业收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做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
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为中
业
人及
万元及以
,且营业收入10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
小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业人
10人
且营业收入
100
元及
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金企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
300
企业
从
人
人及以
且营业收
的为中
业人员10人及以
且营业收入50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型金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
,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