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治理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安全隐患治理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

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于2016年9月9日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以《关于茂名分公司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炼发函【2016】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茂名市滨海新区田头村段。

2.3 建设规模:采用新路由改线方案实施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穿越滨海新区电城镇段管线隐患治理,新敷设管线总长约5公里。管道主材采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穿越公路段及冷、热弯头采用直缝埋弧焊钢管,管径DN500,管道保护采用三层PE防腐+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方法;自动控制通信、公用工程、消防、消防等依托管线现有设备配套完善;分段注浆封存处理废弃管道;管道中心线两侧各1.5米征地。。

2.4 建设投资:3531.28万元。

2.5 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10月份开工,2016年11月30日交工。

2.6监理内容:

(1)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提交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2)结合主体工程,协助招标人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审查、报备工作。

(3)核查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工程在项目设计文件中的落实情况,确保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4)核实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5)通过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核、现场巡视,明确环境保护工程变更情况,如出现重大变更,协助招标人推进变更环评工作。

(6)协助招标人落实项目建设期生态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协助招标人按相关要求定期向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情况。

(8)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招标人开展备案工作。

(9)协助招标人开展环境保护工程试运投产工作。

(10)协助招标人开展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等工作。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北山岭-茂名原油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监理。

2.9 招标项目编号:MMSH-R3.21.011-2016-110 。

2.10 招标项目合同估价: 28.5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涵盖环境监理内容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认可的单位;

(2)持有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甲级资质;

(3)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环境监理业绩;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总监理工程师、至少一名环境监理技术人员须持有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个人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工作日,每天8时0分至17时30分,午休除外);

(2)购买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5房,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投标人应当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入中国石化依法建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库后(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 /),参与中国石化建设工程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中石化系统外的投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中石化系统内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0.5 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 如投标人第一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且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需向招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电子版(JPG格式,2m以内),确保招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招标人的ERP系统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 年10月15日08时00分至2016 年10月15日08时30分。6.2截止时间:2016 年10月15日08时30分。

6.3递交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茂名石化工程管理部5楼502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 年10月15日08时30分。

7.2开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茂名石化工程管理部5楼502开标室。

8.其它

8.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3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现场组建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完成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9.招标公告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和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 /)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茂名石化公司招标投标办公室。

1.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号大院501房。

邮编:525011。

联系人:陈琛。

电话:****-***********-*******(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传真:****-*******(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chenchen.mmsh @sinopec. com

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石油支行

开户账号:****************8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理 治理 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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