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材料检测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材
料检测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和福(招)2024024-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材料检
测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万元,
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总投资估算
约1.6亿,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何西区4-5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材
笼股
料检测服务(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离(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材
料检测服务(重新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
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3(建质规(2023)
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
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暮墙。如检剥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
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清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省外检测机构在阀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提交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备案证书复印件
4.(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
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2)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
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3)拟担任本项日的其他主要人员5名,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和工程
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说明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藏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问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钠社保凭证。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在投标文件
中配备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将被
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木地设立分
(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日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
件。
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
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台江区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开标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开标室(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
材料检测服务(重新招标)己由福建师范大学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桃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总
投资估算约1.6亿,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因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
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开展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
号学生公寓)项目工程材料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图纸。
2.4.检测要求:根据施工图等内容,对本项目对本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
项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出
具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0000元(含税)
2.6,服务期限:白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按工程施工进度实施完成
全部检测(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地方标准、规定的相关台格标准和本项目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
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见正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x建质规(20231
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顾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
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
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若为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提交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备案证书复印件,
3.4.(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工
程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2)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工程
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3)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5名,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的职称和工程
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说明以上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
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凭证。投标人按上述规定在投标文件
中配备人员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其授标将被
否决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
(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间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
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
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日采用的评标办法:缘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
标人企业基木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张户②纸质银
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开标室(天和国咨控服股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
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
文件的票据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签收。每一
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途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授标公共服务平台》(树址:http:/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阀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电话:0591-22865607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度603室,邮编:/
电话:0591-87932051、0591-87932053,联系人:黄小芳、刘小燕、陈普减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监管部门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电话:0591-228676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月的监督部门为福建师范大学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91-228656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30号申发大厦603室
联系人:黄小芳、刘小燕、陈善斌
电话:0591-87932051
电子邮件:/
团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