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比选公告

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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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X20240175)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清河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工程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大违法记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暴丽
不同比远埔人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8o.cn经
破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3层3020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3层3020室
七、其他
北京中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进行比选,现邀请满
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2024年清河街道科技园区周边及重点点位静态交通秩序维护试点服务
二、项目编号:ZX20240175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不同比选电请大,
加同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信总录失被我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项目采购预算:75万元
六、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3层3020室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备法购买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
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
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于2024年09月30日09:00前送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
新大厦3层3020室,并参加比选活动。逾期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新华创新大厦3层3020室,届时请参加比选的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比选仪式并参与比选。
十、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衡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20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10-60600770
电子邮件:/
,北京中析工程管理咨南有佩公司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小口新华大号02
联系人:李东阳
电话:010-82906910
电子邮件:bzzxgegl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丝。(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4575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静态交通 科技园区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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