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
采购单位 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HSXH********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何强强 联系电话 173*****499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5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27 17: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9-26 0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9-27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001 HSXH******** 货物类 ******.0

公告内容

  • 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有关规定,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蔬菜生产办公室的委托,对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H********

    项目名称:泾川县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全生物可降解地膜

    5

    具体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预算金额:1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须包含企业名称及法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五、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4年9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前完成竞价。

    3.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代理机构将根据此次招标公告对供应商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被邀请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详细的报价清单、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被邀请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蔬菜生产办公室

    地 址:泾川县北新街

    联系方式:173*****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单元1003  

    联系方式:138*****663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target="_blank">https://ygcgpt.plsggzyjy.cn:*****)进行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推广 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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