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3辆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3辆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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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3 辆校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4-XM72-BD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3 辆校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17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3 辆校车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3 辆校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3 辆校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经第三方
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 2024 年任一个月
完税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月(6-8 月)社保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
(2)车型的基本条件要求:
①投标车型必须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②所提供的整车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
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客车
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2017)、《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GB1589-2016)。
③投标车型已获 3C 认证。
(3)供应商业绩:提供至少两项类似同等项目规模供货业绩,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需体现签订页、主要供货
内容及金额,中标通知书需反映供应商名称)
(4)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连续 3 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
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
(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7)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30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9:30 时-14:00 时,
下午 16:00 时-20:0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准东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招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2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2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七、其他
1.服务期限:整车质保期为 24 个月。
2.质量标准: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5 日(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4.交货地点:新疆五彩湾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5.付款方式:预付款 30 %,剩余 70%车辆到达后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56991333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联 系 人: 马晓芳
电 话: 0994-6752600
电子邮件: zhundongxianggu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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