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四厂及让库2016年建筑及市政工程
后四厂及让库2016年建筑及市政工程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招标项目 后四厂及让库2016年建筑及市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大庆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庆发改发[2016]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名称:后四厂及让库2016年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范围: (1)让库卸料机车库工程,建筑面积为895.03m2,建筑高度车库12.60米,辅助用房4.5米。建筑结构形式为厂房钢结构,辅助用房框架结构,抗震按丙类建筑物设防,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为50年。包括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气工程专业。 (2)防腐管道厂部分单体墙洞工程,防腐管道厂大管液体厂房、环氧粉末厂房、焊接厂房、沥青防腐管道生产厂房及小管液体厂房单体增加墙洞及保温防盗门。 (3)石油石化设备厂压风机房空气储罐基础工程,增加3座空气储罐基础,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垫层C10混凝土。 (4)2016年石油石化设备厂市政外网完善工程,包括采暖和给排水专业。采暖专业包括库房、门卫、消防水池的采暖二级管网,管线接自已建采暖管线,热力网管道采用直埋敷设方式,高密度聚乙烯外护套管聚氨脂泡沫预制直埋保温管380米。给排水部分,分别为完善门卫一、门卫二、仓库及消防水池室外给水及污水管网,给水专业承压给水球墨铸铁管425米、玻璃钢夹砂管485米,污水专业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175米。 2.2 项目建设地址: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开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42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投资:261.18万元; 2.6 招标控制价:248.12万元; 2.7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数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同一套项目管理机构的任一组成人员同时只能投一个招标项目,如投标人一套项目管理机构的任一组成人员同时投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将导致全部否决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 3.8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中; 3.9近三年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要求未作规定的,执行现行大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9-26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9-30 16:00:00.0 | |||||||||||||||||||||||||||||||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203室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1)填写完整的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 4.2招标文件(含广联达清单光盘一套)每套售价1100元,售后不退(备注:电汇或刷交通银行卡)。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18 09:0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00分(2016年10月18日8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大写):肆万元(¥: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银行电汇。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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