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设施农业园区道路围栏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设施农业园区道路围栏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时间 2024-09-24 18:00:00 至 2024-09-30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10-1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4-10-10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CA认证锁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磋商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 6、本项目为见面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携带CA 锁进行线下现场解密,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以 U 盘密封提交。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人进行最终报价,请各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7、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建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当天须自行携带电脑或其他能二轮报价的设备,随时等待通知,以便进行二轮报价。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报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二轮报价。 8、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光耀大厦6楼617室
联系方式: 0951-******* 187*****539 15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伏国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耀
电话: 0951-******* 187*****539 151*****30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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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2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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