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季度食用酒精招标公告

4季度食用酒精招标公告

4季度食用酒精招标书

第一章 招标邀请
我公司决定对4季度食用酒精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邀请具有合法资质的酒精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品种标准及数量:必须符合15版药典乙醇质量标准,总计约350吨。
二、送货方式:按计划分次送货,每次送货数量不超过30吨。
三、送达地点: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酒精仓库内。
四、日程安排:
日期时间地 点工 作 内 容
2016-9-2915:00苏中药业行政楼
会议室一开标,公布投标情况
联系人:王皓,****-********159*****371;传真:****-********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苏中路一号,苏中药业法务部。
路途遥远者可将报价表寄快递或传真参加投标,但须确保在开标前收到。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我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审计合格,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供货能力,满足我公司的供货需求。
二、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花费费用均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组成: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额为 壹万元 人民币(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汇入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姜堰支行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8030 0240 0001 0004 4079
户名: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附言中标注“×××项目投标保证金”,严禁个人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中标方在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方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本次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老客户有货款的无须缴纳。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定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和地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招标方责任:
1、招标方应制订质量标准,作为报价、组织货源,检验入库的统一依据。
2、招标方应根据月度生产计划需求在总标的额度内对所需的食用酒精及时下达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下达时间应不少于1天。
3、招标方须保证中标单位所送食用酒精的及时卸货和检验并及时反馈检验情况。
4、招标方根据中标方的每次送货数量和时间进行审核,在规定付款期内给付货款(其中承兑汇票不低于货款总额的20%)。
三、中标方责任:
1、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制订的食用酒精质量标准。
2、中标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分次供货时间和数量及时供货,并严格执行中标价格。
3、中标方因延误交货每天扣罚500元,因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由中标方予以赔偿。
4、中标方因供货质量达不到标准,累计达二次,招标方在处罚中标方5000元人民币的同时可另外选择供应商组织供货,由此造成的差价等损失由原中标方予以承担。
5、招标方有权视中标方延误交货时间和供货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具体情节,确定是否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没收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依司法程序解决。
六、合同一式两份,中标方和招标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附件:江苏苏中药业集团食用酒精投标报价表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日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食用酒精投标报价表

品 名单位预测数量单价(元∕吨)总金额(元)执行标准付款条件食用酒精的主要原料
食用酒精吨35015版药典乙醇质量标准 票到30日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为货款总额的20%)

注:1、本次招标预测数量350吨(约3个月用量),2016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
2、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17%增值税)
3、本次招标的食用酒精每次送货为25吨左右。
4、其它事宜按食用酒精的招投标书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人单位(盖红章)

2016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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