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视力筛查仪招标公告
乐昌市镇中心卫生院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进行医院网站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乐昌市镇中心卫生院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因公共卫生科学生体检需求采购视力筛查仪1台,项目限4.8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生产商时均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设备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医疗设备生产备案凭证》;
⑤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广东省乐昌市廊田镇府前路1号综合楼七楼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所需资料打印盖章扫描后的pdf发送至邮箱:LC*******@163.com并与办公室联系确认。网上报名需备注联系人及电话。因报名供应商原因导致审核延迟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邮箱报名时需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
(一)供应商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生产商时均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四)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投标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采购要求的所有条件,若提供产品不符合要求,投标商自行退出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需求及要求见下表
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51-*******
标签: 视力筛查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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