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17号营业用房招租

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17号营业用房招租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

成都农交所资阳农村产权交易所

晶鑫街17号营业用房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有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基层“腐败”,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成都农交所资阳农村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机构”)现将本次处置网络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信息

1、标的物名称:晶鑫街17号营业用房

2、标的数量:27㎡。

3、坐落位置: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17号

4、标的结构和类型:砖混结构 营业用房

5、标的配套设施:水、电、卫生间

二、招租期限

1、招租期限为 三 年;

2、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招租价格及支付方式

1、挂牌底价:3600元/月,*****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一年一付的方式,竞得方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全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一次性向招租方交纳 ***** 元履约保证金。

  • 招租用途要求

1、不得从事有油烟、气味、噪音污染行业;

2、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

六、招租的形式及公告发布地址

1、网络公开招租,以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公告发布地点: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资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基层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daee.com:*****/ziyang/)、雁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

【公告发布说明】

项目公告挂网按照10个工作日一轮滚动挂网征集报名人,每一轮挂网如征集到报名人数2人及以上,网络平台在公告报名期结束次日转为网络自由竞价,最终价高者为竞得人;如公告报名期结束只征集到1名报名人,网络系统在公告报名期结束次日自动摘牌成交,确定唯一报名人为受让人;如公告报名期无人报名,网络系统自动转为下一轮公告报名期,继续征集报名人。

七、报名人资格条件及审查要求:

1、报名人为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

2、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参与;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报名人自行承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经济责任;

4、本次招租项目不接受委托报名,如因报名人私下委托他人报名,一切的经济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提醒】报名人需要在报名截止期前一天登录注册账号上传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八、报名时间及地址

1、挂牌时间: 2024 年9 月24日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6 时止(延时的除外)

2、首轮报名时间: 2024 年 9 月 24日到 2024 年10 月 11日 16 时止(延时的除外)。

3、报名人自行登录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基层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daee.com:*****/ziyang/)进行注册报名;

4、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5、咨询电话:王老师 173*****657 028-********

九、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理方式

1、缴纳截止时间:首次,竞价人在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后至2024年10月 11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按照交易系统要求将保证金交至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基层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daee.com:*****/ziyang/)指定账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

2、交易保证金金额: 2000元

【特别提醒】保证金交纳分银行转账和扫码支付两种方式,如采取银行转账跨行转账(如:农业银行转建设银行)需要在报名截止期前60分钟内完成;如采取扫码支付的方式,需要在报名截止期前24小时完成。

3、处理方式:

(1)竞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完成交易机构服务费和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直接转给招租人作为履约保证金;

(2)未竞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全额退还;

(3)竞得人竞价成功后,放弃竞得人资格,逾期付款,恶意拖欠签约时间或未按本公告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即构成违约,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交易机构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给招租人弥补损失,并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3年内不得参与农交所有项目)。

十、交易机构服务费

竞得人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项目成交总额8‰(千分之八)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单宗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则按照最低300元/宗收取。

  • 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时间为每轮公告报名期结束的次日10点00分开始自动竞价;首次竞价时间,于2024年10月 11 日10时00分开始(节假日除外),竞价时间为60分钟。

十二、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网络正向竞价方式,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1分钟时,1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1分钟,则竞价结束。

(如公告报名期结束只征集到一名报名人,网络系统在公告报名期结束次日自动摘牌成交,确定唯一报名人为受让人;)

十三、招租标的使用要求

1、不得从事违规违法有污染环境项目;

2、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经营出现环境污染等影响周边老百姓身心健康,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解决要求,如出现三次以上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合同到期承租方需要续约或者结束合约,需提前3个月告知招租人。

十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际现状招租,招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招租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参与报名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及竞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报名人没有对标的实地踏勘,视为报名人对标的实物现状进行了确认,标的招租公告与实际存在差异由报名人自行自负。)。

2、该标的物不支持线上审阅和签订合同包括邮寄合同等方式。需竞价人本人到场或委托他人(需持有法律效应委托书)到场签订合同和办理交割。

3、标的出租期限内,需征地拆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无偿搬离,已交当年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计算。

4、报名人竞得后,不得私自转租转借第三人。

5、参加报名的人应当遵守本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招租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招租或撤回招租行为。

十六、咨询看样电话: 胡兰 180*****212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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