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平市普通国省道次差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2024年南平市普通国省道次差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2024年南平市普通国省道次差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4年南平市普通国省道次差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采购人: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FJZF[2024]DL-020。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1-1 | 2024年南平市普通国省道次差路路面改造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 1(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2、报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报价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信用记录情况(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报价人须具有专业技术能力 | 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造价咨询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建平大道958号九龙湾山庄小区3幢17号店)。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注:A.现场报名: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邮件报名:务必先电话联系。同时将贵公司相关信息(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报名材料原件以邮寄方式寄出。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建平大道958号九龙湾山庄小区3幢17号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建平大道958号九龙湾山庄小区3幢17号店)。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 采购人: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林后大街959号
电 话:0599-*******
联 系 人:吴先生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建平大道958号九龙湾山庄小区3幢17号店
电 话:0599-*******
联系人: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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