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2024年灯杆国旗采购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南川区2024年灯杆国旗采购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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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比选文件 | ¥251,703.57 | 1(项) | ¥251,703.57 |
详见比选文件
采购人组织验收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物料采购、生产、包装、运输、上下车、储存、搬运、安装、调试、成品保护、修复等工作内容及与此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专利费、技术及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规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补充其他费用。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固定总价包含了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3、本项目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为******.57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及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处理。
1、项目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2个月)满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灯杆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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