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RGT-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长二发改〔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包括二道区东站街道、东盛街道内的3个老旧小区、6栋住宅楼、495户、总建筑面积3.47万㎡。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老旧小区楼体外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硬化及铺装、绿化及景观小品、围墙、供电线路、给水管线、供热管线、监控、公共服务设施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最高投标限价:854.8969万元(暂列金7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2.3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432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

3.3.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3.3.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9 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标段号+联系电话。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开标过程无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远达大街交汇处蓝色港湾二期G区第24幢101号房308室

联系人:刘晓婷

电话:138*****560(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荣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

联系人:尚宏兴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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