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采购公告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采购公告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采购公告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本单位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编号:CXCDC-********-1

二、 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采购。

三、 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

2.采购内容:5%杀螺胺乙醇胺盐颗粒剂5吨。

3.技术参数:

(1)外观:黄色颗粒;

(2)有效含量:5.0±0.5%

(3)脱落率:≤3.0%

(4)PH值:7.0-10.0

(5)粒度:(20-80目)≥90%

(6)水份:≤3.0%

(7)松密度:≤1.3g/ml

(8)堆密度:≤1.4 g/ml

(9)热储稳定性:合格

(10)质保期:2年

(11)规格:20kg/袋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20日内供货。

5.交货地点: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其他采购方式(参照询价)。

六、 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 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

2024年9月25日-10月8日

(二)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及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

八、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 (请在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5办公室;

邮寄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三)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低价中标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无二次报价)。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响应文件对应表”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供应商应将按照响应文件对应表制作响应文件,全部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次性提交,响应文件的文字应清晰;

2.响应文件应做好密封处理,封套上应注明收件人名称(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称,服务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和地址送达收件人处。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叶超182*****626

地址: 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09月25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疾病预防控制 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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