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公资交字〔2016〕-工程-公开-04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已由二连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发【2016】6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二连浩特市驿信城乡发展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总投资:5707.2679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二连浩特跨境经济合作区内。
2.3计划投资:5707.2679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建设规模:建设3平方公里核心区道路
2.6计划工期:2016年10月30日--2017年08月30日,共30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监理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
(3)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注:自治区外投标企业需按照“内建工【2016】138号、锡建建【2016】117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资料
4.1、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质检员证、材料员证、资料员证)、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投标企业情况报名表(详见附表1);
4.2、监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及监理员证书、拟派监理机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投标监理企业情况报名表(详见附表2)。
4.3、自治区外投标企业需按照“内建工【2016】138号、锡建建【2016】117号”文件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4.4、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
5.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巨海商厦七楼707室;
6、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获取
6.1、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二连浩特市驿信城乡发展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旭
电话:136*****59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6*****135
201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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