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嵩明县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报批技术服务 B 包竞争
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YX-2024-0704
1.磋商条件
嵩明县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报批技术服务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招标人为嵩
明县自然资源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磋商范围:为嵩明县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报批技术服务,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相关材料的审核及上传系统,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资料的组件、审核、扫描编辑、拟
定报件请示、审查报告、编制一书三方案、拟定报件中所有涉及的情况说明、承诺等符合组
件报批要求的相关资料上报至云南省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并完成市局、省厅后期补件资料的
对接及上报,直至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文件,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具体工作
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 采购预算:50000.00 元/批次。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 2 个标包,磋商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只
能中取一个标包,被推荐为其中任意一个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其余的标包评审中只参与
评审,不再获得成交推荐资格(本项目将按照先评 A 包后评 B 包的原则进行评审);包件划
分情况如下:A 包为嵩阳街道办、杨桥街道办、杨林镇辖区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
组件报批;B 包为小街镇、牛栏江镇辖区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报批。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加盖公章);
3.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3.7信用信息记录: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8 日,每
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
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到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获取磋商文件。
5.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发票的,
须以专项账户(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文件费用,汇款后持凭汇款凭证至代理公司获取发
票及文件,户名: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871904240510401,开户行:招商银行
昆明关上支行)。
5.3 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地点为:昆明市
盘龙区瑞鼎城 A 栋商务中心 17 楼。
6.2 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磋商申请
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
件,并准时参加磋商会。
6.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7.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759175588
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周伟(153985191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