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融博物馆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金融博物馆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金融博物馆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60,000.00
最高限价(元):3,06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计1 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1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
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 按同时段实际 完成额支付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
服务清单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金融博物馆是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每年游客达数十万人次,文物及游客安全是馆内安保重要工作。现根据我馆安保工作实际需要,拟招专业保安80人,主要负责沈阳金融博物馆(含张学良旧居、赵一荻故居、红楼群)安保工作,维护游客正常游览秩序,全年24小时做好安保工作。
二、人员需求
1、共需专业保安人员80人(含项目经理1人),其中白班54人(含队长3人),每天上岗40人,休14人;夜班26人(含班长2人),分两班,每班13人,两班轮流上岗、休息。
2、白班负责沈阳金融博物馆(含张学良旧居、赵一荻故居、红楼群)安保巡视及展厅守护任务,做好巡逻安保工作、维护展厅正常游览秩序、疏导指引游客以及外访人员的出入管理和突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
3、夜班负责安保巡视和值守工作,做好沈阳金融博物馆(含张学良旧居、赵一荻故居、红楼群)固定值守岗守护工作,以及按时按点做好各馆安保巡视工作。
4、项目经理和保安队长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一定保安队伍管理经验;保安员要求年龄20~60周岁,身高1.70以上,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前科劣迹。
三、职责要求
1、遵守我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执行勤务时,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证》上岗。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完成采购单位交代的各项工作。
4、配合、协助馆内保卫科做好安保工作,完成馆内重点部位的值守和巡查工作,劝导、规劝游客的违规行为。
四、服务标准
1、中标人要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负责保安员政审比对、管理与培训工作,要有具体的保安服务质量监管制度、措施和机制,负责保安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2、采购人对保安人员在执勤中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并有权建议保安公司对相关保安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如发现保安人员有违反我馆或保安公司有关规定、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合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我馆可以随时向保安公司提出要求,保安公司无条件进行调换人员。
3、能够结合本项目安保要求,并从安保实际出发,定期组织开展防盗、防抢、防恐防暴、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培训和安保演练,使保安员熟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提升保安员处置突发事件的安保能力。
4、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必须在一日内将人员配备到位,否则视为违约解除合同。
五、安全标准
1、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内容对中标人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善、管理失误,或保安人员失职、故意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
2、中标人负责派遣保安员在工作中所发生工伤、工亡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3、中标人负责派遣保安员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官司,以及保安员发生侵权、损害等诉讼案件,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六、费用构成
费用构成:包含保安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延时费、各项税金、工会会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四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文博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少帅府巷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