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9-25

成文日期: 2024-09-25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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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平台

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6号

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宁波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现投资5500万元,选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通和路6号——租用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国家石墨烯创新中心石墨烯动力电池技术平台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可年产0.1GWh锂离子电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投料粉尘收集经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NMP废气收集经NMP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电解液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本项目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达到其出水标准后排海。

3、噪声治理

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

废边角料、废隔膜、不合格电池及废包装袋等收集暂存后外售;废过滤器、废膜等委外处理;NMP废液在企业生产前进行鉴定,暂按危废进行管理,与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及污泥等都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

年产*****吨高强度(8.8级以上)紧固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聚源路69号

宁波市甬晟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市甬晟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吨高强度(8.8级以上)紧固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4年1月在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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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项目下料粉尘经定期清扫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的工业企业水污染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各类机加工设备、剥皮机、滚丝机、中高频淬火热处理线、校直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金属废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3

年产2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500万只纸盒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前程路129号

宁波市晟达纸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晟达纸制品有限公司租用宁波环宇航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前程路129号的厂房(建筑面积为3504m2)实施“年产2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500万只纸盒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50万元,年产2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500万只纸盒。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①油墨挥发、清洗剂、润版液挥发:密闭车间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接入宁波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海。

3、噪声

①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如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YB系列低噪防爆电机;

②合理布局,高噪声生产设备往厂区中央布置,尽量远离厂界,如设置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房;

③加强车间门、窗、墙体的吸声、隔声效果(如真空玻璃窗、隔音毡),生产作业时保持门窗关闭;

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对印刷机等生产设备设置软性减振基础,局部设置隔声罩,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⑤相关室外设备(如室外风机)须避开环境敏感点一侧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

⑥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①废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CTP版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

③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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