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设备类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设备类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备注 |
1 | 可视软性喉镜 (三次) | 1套 | 9.5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 支付比例10%,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2. 支付比例30%,合同设备交付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 支付比例5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半年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50%。 4.支付比例1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使用正常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 只接受无偏离或者正偏离的产品进行报价,报价需在预算内 |
2 | 全自动蛋白印迹仪(三次) | 1台 | 15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资料不齐,恕不接受)
1.按【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设备类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目录表】(见附件)准备相关资料,并按目录表顺序排列装订;
2.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3.供应商证照: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厂家证照:工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进口总代证照: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授权书:厂家给供应商的授权书、供应商给业务员的授权书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7.产品配置、产品详细参数及产品彩页;
8.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及供货时间;
9.销售记录:用户清单、合同、医疗器械需提供近期同品牌、同型号的3家医院合同(含配置清单)复印件或进关单复印件;
10.如医疗器械不需配备易损易耗配件、耗材、试剂,请提供厂家出具不需耗材的保证函;
11.其他:出具医疗器械、耗材、零配件的产品质量及提供资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4号楼203室递交报名资料。
四、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4号楼213室
3.已报名的供应商携带投标密封报价函(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开标。
五、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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