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建筑汽开区第一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建筑汽开区第一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GJ-JLS-FWZB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建筑(汽开区第一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监理已经由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22〕1065 号文件、吉林省文物局吉文物发〔2023〕14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生活区)文物建筑(汽开区第一小学、生活区67、69、70栋楼)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汽开区第一小学、生活区第67栋、69栋、70栋文物建筑,总建筑面积*****.28㎡;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
2.5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计划工期);
2.6监理服务质量: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文物保护监理工程师(拥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或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1人,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
注: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136*****937。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旭斌
联系方式: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余伟林
电 话:165*****53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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