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自动化机场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通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自动化机场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通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自动化机场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5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大政采竞磋(货物)2024-30号

项目名称: 大通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自动化机场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警用无人机自动化机场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供应商需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通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大通县宁大高速路9号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大通县煤苑路18号

联系方式: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登贵

电 话:097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无人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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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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