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销毁器采购采购公告
激光销毁器采购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激光销毁器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激光销毁器采购二、项目编号:2024-JWYZDF-W4012三、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五、项目预算:46万元
2.2招标范围:激光销毁器采购招标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者必须必须要有实体经营店铺,亲自经营,不得转让他方承包或委托他人经营。(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至2024-09-30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二)申领地点:保定市七一路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2室。(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的证明(网页截图)。(四)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五)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0 09:30,地点为保定市七一路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4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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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志浩、苗军锋联系电话:0312-*******邮箱:rhahbd@126.com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金融港2号楼21层2112室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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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销毁器采购 | 无 | 0 |
标签: 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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