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津中学废旧物资报废处理招标公告
扬州市文津中学废旧物资报废处理招标公告
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物资(多媒体移动柜(含电脑主机)、光学显微镜、多媒体投影仪、化学、物理仪器和物理实验室成套设备(桌椅和木板)等)需要报废处理,现对外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品种、数量、完好状况及有关要求:以现场查勘及说明为准。 现场查勘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迟到10分钟不得参加现场查勘。集中地点:扬州市文津中学传达室。
2.因校园安全需要,查勘时每家单位仅限一人参加,进校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查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查勘人不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查勘的委托函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和查勘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查勘时现场提供审核。因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全或审核不通过者将被拒绝入校,自动丧失投标资格。进校后,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行动,如有违反以上管理要求的,校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且驱逐出校。查勘完成后,校方统一发放查勘证明(须放在投标文件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查勘的,不得参加投标。查勘人须充分查勘现场,在报价时考虑一切不利因素。
3.投标文件最迟送达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5:00前,过时不候。联系人:谈老师,联系电话:180*****756,投标文件需至少包括附件中统一格式的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现场查勘证明,且加盖公章,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送至我校,因报价单未加盖公章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所有投标单位须以现金形式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500元,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完成确认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由投标单位于3个工作日内联系校方并到校办理退还。
4.中标方式:固定总价(不得低于500元),高价中标。
5.结算方式为:本项目中标方一经确认,中标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校方指定账户缴纳本项目全部费用。付款后,中标方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清理、外运相关物资,所有运输、人工、税金、机械、安全等所有费用自理。中标单位未能及时缴纳项目款项的,校方有权顺次通知其他公司递补并没收保证金。
6.工期:本项目须按照校方的实际需求按时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商定。
7.安全责任与要求:搬运过程中,中标单位必须给搬运人员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纠纷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不得与校方发生任何关系。
8.特别说明:在搬运过程中须文明操作,不得直接将物资从楼上往下扔,不提供电梯使用。本次废旧物资未集中存放,存放地点比较分散,且有部分物资须按照学校要求搬运至指定地点(具体以查勘时说明为准),投标单位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其风险因素。
扬州市文津中学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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