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屋顶悬浮式地板建设招标公告
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屋顶悬浮式地板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受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就杭州市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屋顶悬浮式地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SJY-2016-27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杭州市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屋顶悬浮式地板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主要为悬浮式地板供货、安装、项目验收、售后服务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6-9-27至2016-10-1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采购部(湖墅南路227号维元弄小区内教育大楼6楼)
标书售价:每本.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0 13:3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湖墅南路227号维元弄小区内)
七、开标时间:2016-10-20 13:3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五楼会议室(湖墅南路227号维元弄小区内)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杭州市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屋顶悬浮式地板建设项目:4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自行缴纳至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湖墅支行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3、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湖墅南路227号维元弄小区内),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5、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
地点:杭州市湖墅南路227号维元弄小区内
联系人:朱频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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