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车托管招标公告
班车托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班车托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班车托管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主要是按照三班四运转保证职工上下班用车(每日每部5个单次往返)。
从津塘路与变电所路交口到公司南门单次往返距离约为18公里。
2.2.1具体站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班车站点及时间》。
2.3招标范围:职工上下班班车托管,。
2.4项目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
2.5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36个月;实际时间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或标准: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招标文件下载
3.1招标文件下载方式:投标报名通过后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
下载时间:2016年09月25日10:00—2016年10月1日17:00
3.2联系人:庞长江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三经路18号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后勤管理科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三经路18号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年10月21日9:3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班车托管的相关人员、车辆、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成立满三年。
(6)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7)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登记证书。
(9)投标人及驾驶员三年内不得有重大交通事故。
(10)三年内具备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班车托管项目业绩5个及以上。
(11)能够开具包车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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