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村440.1亩土地经营权
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村440.1亩土地经营权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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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数量 | 364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耕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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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1400 元/亩/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一年的承包费。2025年10月1日前交清第二年承包费,2026年10月1日前交清第三年承包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新安镇大赵村土地对社会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对象: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发包方: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三、发包标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村村集体集体土地。 (二)标的面积 :440.1亩,不再丈量。 (三)坐落位置、四至:东至大赵养殖小区,南至小赵庄地界, 西至劝宝韭菜基地,北至大赵牛场。 (四)其他描述(水、电、路、地上设施等情况):电源、电力设备、电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且甲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乙方自己解决。 四、发包期限:自2024年10月2日起至2027年10月01日止。承包期限为3年。 五、发包土地用途:该承包地作为种植粮食作物用地使用。不得违规违法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土地。 六、发包底价: 1400元/亩/年,上浮阶梯价50元/亩/年。 七、承包费缴纳方式: 缴款方式:分期付款,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一年的承包费。2025年10月1日前交清第二年承包费,2026年10月1日前交清第三年承包费。 八、发包方式:网络竞价。若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发包价格不得低于标底价格。若第一轮竞价失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议后再组织竞价。 九、发包确认: 竞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本次发包土地的承包方。 十、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www.tjnjs.com或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一、发包时间地点 发包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 发包地点:网络竞价(异地)在家中或其他有网络环境的电脑上即可进行。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交纳竞价保证金,缴纳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无论竞价成功与否不再退还。 十二、竞买人为个人的,采用电汇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十三、其它事宜 1、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2、在承包期内,现有的国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归 乙方 所有。 3、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保水源,电力设备,电源及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地、占地,乙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青苗损失补偿归乙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甲方所有。是属于乙方的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是属于甲方的地上物归甲方所有。 6.乙方不得在承包地上建设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且乙方必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经营期间与个人发生纠纷,甲方只负责调解。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乙方不许取土、卖土,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制定的道路沟渠乙方有使用权。 9.在合同期内,只允许乙方搞粮食种植,不准植树、挖坑、秸秆焚烧、私搭乱建等和对土地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和风险保障金,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价保证金,作为竞价押金,竞价者成功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一年承包费。如违约,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另行发包。竞价未成功者,竞价保证金全部退回。 11.乙方须将所承包地内农作物及秸秆清理干净并于2027年10月01日前,经村监督委员会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清理,相关的所有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不清理,甲方将扣除风险保障金。 12.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焚烧秸秆情况属于违约,每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退还风险保障金,因乙方违法焚烧秸秆导致的政府行政处罚,由乙方负担。 13.承包期内,遇镇、村土地规划、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绿化等占地,乙方无条件服从。 14.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再次分租、转租、分包、转包土地,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收回土地,承包费、风险保障金不退,且出现其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乙方有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召开两委会进行商议,同意之后出具相关证明,并向上级部门备案,方可进行分租、转租、分包、转包,且第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原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如第三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收回土地,且不退承包费及风险保障金。 15.此地块后续土地平整工作需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担负。 16.乙方若需投保农业保险,必须依法依规,不得弄虚作假。 17.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不再丈量。 18.竞价保证金*****元,风险保障金******元。 19.承包期内,为防止污染,乙方要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及时清理回收。否则,不退风险保障金。 20.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金,如若逾期,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风险保障金,且有权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21.乙方必须缴纳合同履约风险保障金。合同期满,乙方遵守合同条款,甲方将风险保障金无息返还乙方。如遇违约,风险保障金不退。 22.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甲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向 | 正向竞价 |
竞价方式 | 多次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9-2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9-30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10-08 10:4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10-08 11:10:00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120501635*****0013671090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标签: 土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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